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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亚太赛想到政策性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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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18: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台湾回来后一直在外面晃荡,没想到一偷懒竟然已经一个半月过去了,论坛上对于亚太赛的赛制和评判也有了很多的讨论,期间恰逢西交思辩学社来我校进行交流,也有不少朋友跟我讨论关于奥瑞冈赛制的问题,所以我想结合参加亚太赛的亲身体会,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于亚太赛制:
  今年的主办方为了让大家体验到台湾辩论的特色,很用心地采用了由奥瑞冈改良的赛制,以及台湾的评判标准。然而,与台湾地区流行的544奥瑞冈赛制相比(奥瑞冈赛制其实有很多的版本,现在华语辩论普遍所采用的“标准”奥瑞冈赛制是由游子翔等几位老师从美国回来后改进的),亚太赛334的赛制在申论和质询时间上都缩短了很多,而我认为正是申论时间上缩短的这两分钟对辩论的影响很大,相比之下单独结辩的设置其改变可以忽略不计。
  申论时间的缩短,导致很多内容无法及时展开,尤其是严格按照奥瑞冈精神来的话,主要论点和论据在一辩申论中铺开几乎不可能,而后面的申论也无法很好地配合前面一轮的质询展开,因此这就直接导致了这次比赛中,我们普遍觉得立论和破题都不够深入,停留在浅显的表面之争。
  以我们队为例,我们事先准备了很多的材料,但是在内部模拟赛的时候发现很多东西都来不及用,只能不断地修改框架,而简单的框架却往往容易遭到攻击,因此花费了很多脑筋,包括将一部分的问题转移到质询环节来完成,但是这也会使质询环节的攻击性——针对对方申论漏洞的攻击减弱。因此,我认为334赛制在时间上的压缩是很失败的,如果今后还要尝试奥瑞冈赛制,建议不要采用334的亚太赛制。

关于评委评判:
  首先我们不得不赞赏台湾评委们的专业,由于都是优秀辩士出生的缘故,他们确实可以听到场上的每一轮功放和细节,并且在每一点上给出明确的胜负判罚。因此,我也认为我们的比赛也应该推荐本人具有辩论经验的前辈辩手担任评委,而非依照“身份”。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习台湾的评委,每个人都在赛后进行点评,表明自己的评判标准和结果,避免那些“暗箱”的东西。
  但是,我个人对于台湾评委们在“论点裁”上的评判标准存在疑义。按照我所理解的“白纸典范”,除非常识性的错误,否则评委并不对正反方提出的论点进行判断,而是看双方是否进行了针对性的攻击和防守,只有进行了攻击或防守才进行判断,不然则视为双方默认某一观点或论据,评委不予干涉。然而,这次亚太赛的评委在点评时几乎都提到了自己对于辩题的理解,然后会以此来衡量双方的立论框架——这就意味着辩手在场上不仅仅是要与对方辩论,还要存在一个说服评委的工作,这就大大加大了比赛的难度,而且很难猜测评委对于题目的理解。
  此外,评委们还多次提到立论框架在事实层面展开之后,还要体现出其背后的更高价值。这样的要求有助于辩论往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但是正如我在前面赛制部分反思的,由于时间的缘故,价值部分很难深入展开,比赛只能停留在浅表的层面。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澳门大学的那场比赛,由于对手始终在“纠缠”法的定义,根本就无法展开背后的法理学或社会价值的讨论,但评委却在点评中提到,他希望看到这场比赛讨论的是“恶法亦/非法”背后的社会导向问题,因此他根据之前比赛中正方在申论中提到的一句“遵守恶法是因为要强调法制的观念而维护社会秩序”类似意识的话(而后这一点根本没有继续展开,个人揣测这仅仅是教练事先拟好的稿子,队员在场上并没有很好地理解)而无视澳门大学在现场所做出的种种关键性反驳,以此判罚胜负。(btw,这场比赛我确实很为澳门大学可惜,去台湾的这支队伍在各队实力中应该还是最强的,因此基于裁判这样的判决理由,我在赛后才会给slot老师发了那样一条短信。)
  所以,我认为台湾的评委有些过于强调自己对辩题的理解,加之赛制上对于时间的限制,导致这次大赛中大家对于评判准则总是有些“争议”。

关于上大的表现:
  能够进入半决赛,说实话已经超出了我们预先的设想。学校虽然在各种手续上给与了方便,但准备比赛还是属于“民间活动”,并没有受到什么支持,队员们也遇到了各种个人的困难,因此我们把全部精力都用于准备第一、二轮比赛了,而“科技”的材料几乎没有准备——最后的表现也很糟糕。
  但是,我个人认为,我们对于“安乐死”的准备确实很完整了。在资料方面,除了图书馆所有的关于生命法学的中文图书,我们还找到了近年来新英格兰医学期刊(后经柯南同学证实,确实是医学界最权威的期刊了,呵呵)上相关的医学讨论,甚至还找到了荷兰、比利时、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立法讨论中的各种记录,以及美国奥瑞冈州安乐死立法八年来每一年的洲政法报告,比较和研究了里面条文与数据。当然,后来我们有了解到对手也花费了大量精力来准备资料,但我们对自己的资料部分还是很有信心。不过,我之所以认为这场比赛的准备是很完整的,是因为我们在赛前确实花费心思考虑了每一个细节和可能产生的争议点,并且参照奥瑞冈的经典赛事准备好了多套的质询与后一轮申论之间的配合。就我所经历的六年多辩论而言,这次已经做到极致了,所以不管后来的比赛如何,我们对自己已经满意了。
  话说那场比赛的过程,华语网也有朋友写了现场的记录和观后感,后来衍文等也给出了很多讨论和意见。但说实话,我觉得当时的记录并没有理解我们所表达的内容:我们认同了安乐地死亡这样一种价值,但是认为现在安乐死立法关键的“绝症”、“自由意志”和“痛苦”等要素很难在医学上测量,如果按照“需、根、解、损”来说的话,在“根属性”上无法解决,然后才展开了对于立法计划和相应的负面后果的产生,即我们认同了“需”,但在其他三个方面全部否认,尤其是“根属性”的部分,并且每一个论点都给与了数据上的论证。这样的破题方式,我们认为是严格遵守了“政策性辩论”的理念。当然,辩论是一种口语传播,观众对我们的理解产生了些许偏差,则说明了我们在表达上还存在不足。
  但是,我们对于确实缺乏参加这样的大型赛会制比赛的经验,而且意外因素干扰能力很差,表现不尽人意,赢的两场比赛也是很幸运地以微弱比分获胜,而后来输掉半决赛也是自己表现太差。尤其是我个人,三场比赛的结辩一次比一次差,最后一场一点感觉都没有,好在我们其他队员表现正常撑住了场面……我这个做学长的惭愧得很。总体而言,我们队伍的表现并不一定排得到四强的成绩,很多队伍的表现都很优秀,值得我们不断学习。

关于奥瑞冈赛制:
  尽管这次亚太赛改良的奥瑞冈赛制有些失败,但我认为“544”的标准奥瑞冈赛制还是值得推广的。形式和时间可能不重要,但其所强调的“实证性”和“举证责任”——这也是我个人评判一场奥瑞冈比赛最重要的标准——才是有别于传统的电视表演性辩论的本质所在。这种论证的方式和讨论问题的方式是真正有意义的,而跟西方先进的学术、科学训练相比较,我们在思维方式上缺乏的正是这样的东西。
  至于电视表演性辩论赛中所强调的语言技巧,是演讲术中一项很重要的能力,但是不应该成为辩论活动的重点。以这次西安交通大学来访的交流赛为例,也有采用引入政策性辩论初期时采用的结合自由辩论的混合模式(即所谓的“上大模式”,也是西交“风华杯”的模式——但是这次听说有人称为其“原创”的,不对吧,力强同学?嘿嘿)。但是我们就明显感觉到,相比较之前的申论和质询环节,自由辩论就显得空洞得很,短时间内的你一句我一句根本就无法展开实质性的讨论,就 “论点裁”来看的话,自由辩论的内容几乎就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我们才认为,以“推广华语”为起源的电视表演辩论的模式,与“学习批判性思维”为主旨的思想游戏的辩论赛最终会背道而驰的。这才是我们推广奥瑞冈赛制的初衷。
  顺便提一下,奥瑞冈与电视电视的本质区别在于理念和评判标准,因此如果学习的时候仅仅引入一个544的模式,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不仅仅是比赛,而需要有专业的评委来讲解比赛。这点在这次西交的交流中,大家都很有感受。

关于政策性辩论:
  政策性辩论的推广是我们一直在努力的事情,台湾比赛结束之后,针对比赛中的争议也有很多朋友提出了质疑。我的解释是,首先在于时间的缩短导致原有的奥瑞冈的精华无法得到体现,原因我在上文已经说明;其次就是这次比赛有很多题目确实不是一个政策性的辩题,可能是主办方考虑到各地辩论风格的适应性,并没有选用太多的政策性题目(政策性辩题的制定是有一定要求的——并不是非要一个政策或法律的形式——但要求必须是一个单一命题,而且正方的观点是与现状或常识相违背的)。所以,我们不能够因为这次亚太赛中的少许争议,来评价政策性辩论的发展。
  我们推广政策性辩论的初衷和立场,在“上大宣言”中已经阐述清楚了。我们并不是说要建立一种新的辩论模式,而是希望政策性辩论对于爱好者们能够提供更多的实质性帮助,不仅仅是思考能力上的提高,在政策性辩论的模式在谈判技巧和应变能力上也有很高的要求,也具有一定的“现实”功能。让“辩论赛”回到“辩论学”意义上的校园活动,可能才更具有价值。
  至于推广的方式,我想,我还是比较接近郭宇宽的理念,我们并不需要成立正式的组织或制度,而是通过把这样的辩论模式推广出去,吸引感兴趣的朋友集合起来,然后再通过一定的平台建立起相互的沟通。当辩论环境发生巨大改变的时候,再考虑新的计划或形式吧。


上海大学:张修枫
2007年9月1日文字

发表于 2007-9-2 07: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亚太赛想到政策性辩论

“学习批判性思维”为主旨的思想游戏的辩论赛也应该具有很强的观赏性,也并非不利于华语的推广;表演赛如果缺少思辩那么很难深入人心,而阳春白雪的政策辩论如果不兼容并包也很难推广普及。如果一直是精英辩论那么还不如电视辩论普及性强,政策辩论由来已久但还是电视辩论让我们激情参与到现在。

我觉得政策辩论模式也并非一成不变,我们之所以要推广它是觉得它更是一种有利于提高思辩能力、提高求是明理水平的辩论模式,或者说是更接近辩论本源。这样的辩论对大学生或者人民更有益处。几年的亚太赛改进奥瑞冈虽然有些不足,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不愿看到一直抱受一种赛制不能突破。

我们也知道唐诗过后是宋词,在辩论重技巧重表演轻思辩的现状下我们要推广政策性辩论,让人们多思考、能双方认真讨论问题;当局势变化之时,是否有可能又要回归什么人文辩论、生活辩论等等?

当一种辩论形式逐渐背离了辩论本源,我们还要不要宣扬?如果宣扬错误的,那是害了辩论;如果不宣扬,会不会我们连对错的都不知道?另,即使是电视辩论,组织者的初衷也是希望让他最大限度的展现本源,且能用最有效的形式得到推广普及。如果电视辩论能够不断反思、修整,进步也是不难的。

关于最后一段的推广理念,不需要组织或许也可把事情做出来,有组织未必能做成什么事情。但我个人觉得还是有组织更好更强。一句:吸引感兴趣的朋友集合起来,然后再通过一定的平台建立起相互的沟通。其实这也是一种组织,推广宣言、名辩盟、亚太赛、上海交流等等,这些“组织”说不正式也正式。

是不是应该说:如果有正规组织推广那些更有利于求是明理、更有利于思辩、更有利于民众接受的辩论模式更好;如果实在没有组织,那我们有兴趣、有志于此的朋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推进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14: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亚太赛想到政策性辩论

下面引用由吴理2007/09/02 07:10am 发表的内容:
几年的亚太赛改进奥瑞冈虽然有些不足,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不愿看到一直抱受一种赛制不能突破。

我并不认为政策性辩论只能够544的标准奥瑞冈赛制,更何况我记得思渊之前有过一个帖子澄清了政策性辩论与奥瑞冈之间的关系,两者并不相同,只是采用奥瑞冈较多而已,政策性辩论可以采用很多形式,但实证性和举证责任的要求是其核心的特色。至于奥瑞冈赛制,只是在推广过程中我个人推荐这个经典的赛制而已。而且,我并没有否定这次亚太赛的成功,大家都发挥了很高的水平,我对于亚太赛制的反思只是为了解释当时所产生的一些争议。

至于哪个更容易普及,哪个更具有“激情”和观赏性,哪种辩论形式更有意义,这个在每个人心中的评价是不同的。我只是给出了我自己的判断和判断的理由,我认为源于电视辩论的表演性辩论赛是无法再突破和发展的了。当然,我也始终坚持,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对于辩论的理解和喜好来选择辩论的模式,肯定没有绝对的对错。

下面引用由吴理2007/09/02 07:10am 发表的内容:
推广宣言、名辩盟、亚太赛、上海交流等等,这些“组织”说不正式也正式

是,我们也是认真努力地在尝试这些事情,而受资源和能力的限制,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我所谓的非正式组织,只是想强调说我们华语辩论的发展真的是路漫漫兮其修远,我们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所以不要急于实现怎样的目标或成绩,而需要好好地积累,无论是受众基础还是辩论理论,我们都还缺乏根基。

当然,无论是否赞同政策性辩论,大家并没有原则上的冲突,华语辩论的发展,都需要我们这些爱好者来共同努力的。

发表于 2007-9-4 00: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亚太赛想到政策性辩论

http://www.bianlun.net/bianlun/bbs/cgi-bin/topic.cgi?forum=83&topic=1183&replynum=last

看看这个赛制,有创新了不少:)

发表于 2007-9-25 14: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亚太赛想到政策性辩论

***** 版主模式 *****

该贴子是管理员从第五届“四大名校”赛暨名辩盟2007转移过来的!

发表于 2007-10-19 12: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奥瑞冈的精神比形式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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