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ctv.com.cn/life/shenghuo/lushi/sanji/no11/0514p2.jpg 资料来源:中国法律网http://www.sinolaw.net.cn http://www.cctv.com.cn/life/shenghuo/lushi/sanji/no11/0514p4.jpg 检察官谈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 2001年5月16日 02:10 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5月13日在中央电视台落幕。自大赛5月3日开播以来,一直有一群热心且“特殊”的观众。他们,就是作为国家公诉人,承担出庭指控和证实犯罪任务的检察官们。 在对北京、深圳、安徽等地检察官进行采访后,记者发现,检察官们从此次律师辩论大赛中得到了诸多启发,他们纷纷自问—— 法学修养够不够高? “现在律师们普遍拥有高学历,素质比较高,在比赛中他们之所以表现出色,能够做到人、案、法、理、情的交融和释放,就是因为他们的法学理论基础都比较扎实,而且他们还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对新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曾经荣获首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深圳市检察院刑检二处的周梅芳颇有感触。她认为,检察官应该不断加强自身法学理论修养,随时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夯实自己的法学理论基础,这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们必须随时注意和提醒自己的问题。 首届全国十佳公诉人、安徽省马鞍山市检察院起诉处处长王为明告诉记者:“21世纪是知识的世纪,科技的发展一日千里。在犯罪的表现形式上,出现多元化和高科技、高智能犯罪的态势。律师们都非常注意这些最新的变化和发展。因此,要准确地指控和证实这类犯罪,检察官自己首先要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知识。” 如何能使出庭的检察官做到在法庭上与律师交锋中占上风呢?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一处处长王忠华说,这要求实现“两个转变”:一是要由实践型转变为理论型,就是要求检察官们不能仅满足于对诉讼工作的熟悉和对诉讼程序的了解,还要加强对案件本身法学理论方面的论述和答辩,要多用理论知识去说明和论证,提高自身诉讼和答辩的水平与层次;二是要由经验型转变为知识型,就是要求检察官们除了要对案件事实本身了如指掌、对证据完全掌握及对所适用的法律条款熟得不能再熟外,还要掌握各种相关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办案子必须要有足够的知识储备。 辩论技巧够不够好? 检察官们要不断加强自身口才和辩论技巧甚至是一些表演能力的训练与运用。此次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参赛选手都表现出了雄辩的口才、高超的辩论技巧和极好的应变能力。“如果不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锻炼,在法庭上就会出现律师表现很潇洒,而公诉人表现很拘谨的场面,这对我们检察机关的形象很不利。”王忠华说,“公诉人要学会‘打动’法官和旁听者,通过自己在法庭上至法至情至理的演讲和辩论来赢得法官和旁听者,让被告人认罪服法,树立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针对法庭上经常出现的辩护律师抛开法理大肆煽情、公诉人出现“理直气不壮”局面的情形,周梅芳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认为,公诉人不能置律师有意混淆视听的行为于不顾,一味强调法理依据,而应结合恰当有效的论理和张弛有度的陈情来应对律师的煽情,以收到较好的公诉效果,从而树立起犀利而不失睿智,理性而又充满人性的公诉人形象。” “主角”意识够不够强? 检察官们一致认为,新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控辩式”的庭审方式后,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们由原来法庭上的“配角”变成了“主角”,这就要求公诉人学会在法庭上与法官、旁听者的沟通和交流,要强化“主角”意识,提高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四个环节中的公诉技巧和水平。 这种“主角”意识还要求,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必须要使自己对案件的取证、指控等所有的活动都合法,非法取得的证据坚决不能要。王忠华认为,由于庭审中要由公诉人承担证实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而律师只要抓住一个漏洞就可能发动“反击”,而且还会不依不饶地进行追问,因此要求公诉人对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要有充分的把握。 王忠华还说,检察官们增强“主角”意识,有助于他们在法庭上减轻心理压力,强化自己代表国家和正义的角色意识,树立起自信,把自己放开,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公诉水平。 “观看律师们的辩论,我们既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也得到了许多启迪,让我们有了更强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日前,在谈到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时,王忠华这样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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