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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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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5 20: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里组织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辩论赛,第一次参加心里好紧张,希望大家勇越发言,给偶一点帮助,谢谢,辩题如下:

2000年12月,张某、李某下夜班后到一小饭馆吃饭,吃饭过程中,王某醉酒后经过张某、李某二人的桌时,将桌上的一只盘子打翻,并且出言不逊,双方遂起争执,王某从腰间掏出一把水果刀,一刀捅在了李某身上臻其轻伤,随后转身逃跑。张、李二人随手拿了饭馆的条凳在后追赶,拨打110报警称有人持刀伤人。二人追赶王某数十米后,王某见无法脱身,遂拐下大路,跳入路边河中,该河有20余米宽,约1。5米深,张李二追到河岸时,发现王某已到河中央,由于夜色已晚,无法看到河对岸的情况。过了一会,河中没有了声音,张某担心的问:他不会淹死吧?“李某回答:放心吧,肯定能过去。二人遂返回。3日后,王某的尸体从该河中浮起,经鉴定为溺水死亡。据查,张李二人均会游泳,张二人的行为性质?

控方:过失致人死亡罪。      辩方:不构成犯罪。

发表于 2005-5-5 22: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辩论赛

请先说下您的观点,是控辩哪方的,然后也好帮您想办法,另外,我觉得司法局不会出如此一个没水准的问题吧,这个题目真的不用辩的,结论太明显了,对控方不利
 楼主| 发表于 2005-5-15 09: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辩论赛

唉!我就是不利那一方,控方.

请大家给予我帮助,谢谢.

发表于 2007-9-25 00: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辩论赛

我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二人的行为性质
建议从正当防卫和打架斗殴的区别入手
如果能成功把行为归结为打架斗殴
那么二人当然得为结果承担责任[DISABLELB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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