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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6 21: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游梓翔认识辩论p105论述合题性问题时,举了这样一个案例:

“如果辩题是 ‘台北市应设立色情特区‘,正方希望设立在台北市的万华区,反方的立场时,‘不应在万华区,但应该在社子岛‘,那么反方等于是同意了‘台北市应该设立色情特区’,只是不同意具体设置的地点,这是反方就侵入了原本有正方管辖的立场,明显违反合题性。”

我同意这段话的解释,反方是违反合题性要求的,他们部分同意了辩题。但我的疑问是,当反方的计划的地点与主事者与正方不同的时候,能否视为是反方的相抗计划呢?如果是可以的,那么此时的反方是否要承担上文中所指出的合题性责任?

发表于 2004-9-15 21: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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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看是什麼計畫

如上例說明  社子島是在台北市
這個反方的計畫並沒有違反命題  所以視為合題

當反方想打相抗計畫時  應該還是要符合合題性的要求

发表于 2004-9-22 22: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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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思淵的說法..通常這個題目反方打設立地點這個問題
不會提出另一個具體地點..而是採取全面開放策略
也就是承認正方所有需要性...但是認為他就和一般行業一樣
應該到處可以設立..不應該特別受限..頂多限制消費年齡及從業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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