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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冈赛制说明:比赛人员: 比赛分为正、反两方,各推派四名辩手,担任一辩、二辩、三辩与结辩。 比赛时间: 每轮申辩3分钟,质询3分钟,共计六轮。结辩各4分钟。合计22分钟。时间用尽前30秒有提示。 比赛流程: 主席介绍辩题及评委,每队有1分钟时间进行自我介绍。 第一轮:正方一辩申辩3分钟。结束后,由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3分钟。 第二轮:反方一辩申辩3分钟。结束后,由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一辩3分钟。 第三轮:正方二辩申辩3分钟。结束后,由反方三辩质询正方二辩3分钟。 第四轮:反方二辩申辩3分钟。结束后,由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3分钟。 第五轮:正方三辩申辩3分钟。结束后,由反方一辩质询正方三辩3分钟。 第六轮:反方三辩申辩3分钟。结束后,由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三辩3分钟。 结 辩: 反方四辩结辩4分钟。结束后,由正方四辩结辩4分钟。 评委点评3-5分钟,主席宣布比赛结果。 说明:
1.质询权利:质询者控制质询时间,可提出任何与辩题有关的合理而清晰的问题,并可随时停止被质询者的回答。 2.质询义务:质询时间内,质询者应询问问题,不得自行申论或就对方答辩内容径自进行引申,否则视为违规。答辩者可要求质询者停止违规。 3.答辩义务:答辩者应回答质询者所提之任何问题。当问题明显不合理时,被质询者说明理由后可拒绝回答。答辩者可要求质询者重述其质询,重述问题不计时,恶意利用此项规则视为违规。 4.反质询:答辩者不得对质询者提出询问,否则视为违规。答辩者提出反质询时,质询者可要求其停止,并拒绝回答。 5.结辩:结辩人员应就己方论点及双方交锋情形加以整理陈述,不得提出任何之前比赛阶段未提出过的论点与证据,否则视为违规。 6.伪证抗议:辩手于发言引述的证据资料应切合事实,某方引述证据资料有误时,对方可检具证据资料反证,提出抗议。 7.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双方分数相同时,依评分表中“团体成绩”、“结辩分数”、“申论总分和”、“质询总分和”和“答辩总分和”的顺序依次比较。 评分表: 申论10分质询10分答辩5分 一辩 二辩 三辩 结辩15分 团体10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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