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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词】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是否应该忠于原作 第七届 初赛E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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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23: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a_campanella 于 2015-7-30 23:34 编辑

甲级联赛初赛E组第一场比赛
辩题:【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是否应该忠于原作】
正方:【廖枫战队】   上场队员:一辩:高静茹;二辩:方智伟; 三辩:张轲  
反方:【中国人民大学男男众女代表队】  上场队员:一辩:魏静怡;二辩:严锦钰; 三辩:沈晖
评委:李新宇,宋典,杨午
正方【廖枫战队】 辩词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好。我们今天的辩题是文学作品改编影视作品应不应该忠于原著。在这里希望对方辩友能理解,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应不应该,也就是说我们的辩题只有在可以改编也可以不改编的前提下才能够去讨论应不应该。当一部影视作品由于一些场地、技术或国家法定条文等等原因让我们不得不做出改编的时候,就已经不在我们应不应该的讨论范围了。
这点明确之后我们来看看,文学作品为什么要改编成影视作品?有两种目的,一种叫做文学目的,一种叫做商业目的。文学目的的原因简单来说六个字:作品特别优秀!!!这部文学作品的故事情节,角色性格,思想感情符合当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所以我们要把这种优秀的作品以不同的形式展现在观众面前,同时让更多的受众去了解这些优秀的作品。而商业目的的改编原因简单来说还是六个字:作品特别优秀!!!导演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这样优秀的作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迎合观众口味,票房可以得到很大的保障。当然我们不是说迎合观众口味想赚更多钱就属于不忠于。为了赢得更好的票房,我们把主角选的好看点,露的肉稍微多一点都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过分迎合观众口味,如果是个穷孩子为了视觉效果你非给她穿名牌,如果是个胖姑娘为了营造更多的噱头你非选一个身材火辣的超模,我方认为这属于一种不忠于原著的行为。当然我方承认商业目的的不忠于原著的改编也有可能会出现好的作品,也有可能会出现高的票房。但同样的忠于原著的的改编也有可能会出现好的作品,如果我们接下来你抛一个好的作品攻击,我抛一个差的作品防守这没有意义。因为不是所有能出好的作品的方式都是正确的,抄袭模仿都产生了好的作品,难道这是正确值得鼓励的方式吗。
所以对比来说我们对比会发现忠于改编更能实现改编的本之目的。
说到这里我方还想和反方明确第二点,不是所有的改编都属于不忠于。我们认为,一个忠于原著的改编者,会做到两件事情,首先是主观态度上的忠于,他们会在改编前要认真阅读并理解原著的内容,而不是粗略地翻翻,知道剧情和人物就好。改编者忠于的改编其本质目的是为这部优秀的作品或者这部作品的精神得到弘扬。其次是改编的时候,他会努力去保持原著的内涵,在每一个需要重新编排的部分,都慎之又慎,做到尊重原著的主要情节,基本的性格特征以及作品的创作风格。
    比如说金庸先生的小说打斗场面精彩,情节离奇曲折,人物性格在这样的场面下得到体现,所以金庸先生小说的改编就要注重武打场面,情节顺接。比如说,盗墓笔记是一部悬疑片,那就不能拍成偶像剧。
文学作品的美和影视作品的美是有区别的,在文学作品当中可能一个人孤独终老更能让人觉得伤感凄凉,但影视作品当中,可能非自然的上吊自尽更能让人觉得悲痛万分。只要其目的都是让这部原著更好的发展我们认为都是忠于的。
反方辩词:
开宗明义,文学作品改编是通过对作品中主要人物、情节、风格的改动,将传播媒介由文字改为视觉传播。我们评价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不应该忠于原作,就是要看改编是不是能更好地满足导演诉求和观众需求。下面,我方将为大家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导演将文学作品拍成影视剧,不仅仅是为了呈现原著,而是为了展现自己眼中的艺术作品。对于导演来说,拍影视剧的出发点是对艺术的表达与创作。导演从原作者那里买了版权,就不需要再对原作者负责。文学作品本身也不会因为各种翻拍降低其文学价值。很多时候同一部文学作品会有不同的翻拍版本,我们看这些不同的版本,不是为了从中看到原著,而是为了看到不同导演展现的新的灵感。
改编不忠于原著就是为了不让导演的思路被原著限制。导演需要足够的发挥空间才能呈现出自己心中最好的艺术作品,不能让“忠于原著”成为创造力的束缚。电影《致命魔术》实际上也是由文学作品改编的,但是除去角色基本相同,影片的人物背景与故事发展方向都与原著有所不同,甚至连结尾都与原著相去甚远。如今大部分知道这部电影的甚至不了解原著的存在,这就是改编为艺术作品带来的巨大魅力。
第二,影视剧作为大众艺术,需要满足大众的需求,对观众负责。这就要考虑到影视作品的市场效果。读者更期待看到是新鲜的演绎,除了把头脑中的影像变为实体,更期待看到突破原作的、让自己眼前一亮的元素。《小时代》系列虽然饱受诟病,但其超越了原作的三重结局还是令人大呼过瘾,也成为了很多人走进电影院的原因。对于没有看过原作的观影者,什么能够吸引他们目光?往往是影视剧与原作的不同所引起的社会性话题。《甄嬛传》从一部架空的小说改编为按照正剧范儿拍摄的宫廷戏,又刚好迎合了清代历史上关于乾隆身份的疑团,这些元素为此剧吸引了大批观众。
其实我们今天不是说忠于原作不对,而是说为了艺术家更好的发挥,为了得到更纯粹的艺术作品,改编不忠于原作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作为观众的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千篇一律的、中规中矩的影视剧,而希望看到导演表达出自己的想法。这也是影视剧之所以存在的意义。
所以,文学作品改编不应该忠于原作。

反方【中国人民大学男男众女代表队】辩词:
开宗明义,文学作品改编是通过对作品中主要人物、情节、风格的改动,将传播媒介由文字改为视觉传播。我们评价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不应该忠于原作,就是要看改编是不是能更好地满足导演诉求和观众需求。下面,我方将为大家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导演将文学作品拍成影视剧,不仅仅是为了呈现原著,而是为了展现自己眼中的艺术作品。对于导演来说,拍影视剧的出发点是对艺术的表达与创作。导演从原作者那里买了版权,就不需要再对原作者负责。文学作品本身也不会因为各种翻拍降低其文学价值。很多时候同一部文学作品会有不同的翻拍版本,我们看这些不同的版本,不是为了从中看到原著,而是为了看到不同导演展现的新的灵感。
改编不忠于原著就是为了不让导演的思路被原著限制。导演需要足够的发挥空间才能呈现出自己心中最好的艺术作品,不能让“忠于原著”成为创造力的束缚。电影《致命魔术》实际上也是由文学作品改编的,但是除去角色基本相同,影片的人物背景与故事发展方向都与原著有所不同,甚至连结尾都与原著相去甚远。如今大部分知道这部电影的甚至不了解原著的存在,这就是改编为艺术作品带来的巨大魅力。
第二,影视剧作为大众艺术,需要满足大众的需求,对观众负责。这就要考虑到影视作品的市场效果。读者更期待看到是新鲜的演绎,除了把头脑中的影像变为实体,更期待看到突破原作的、让自己眼前一亮的元素。《小时代》系列虽然饱受诟病,但其超越了原作的三重结局还是令人大呼过瘾,也成为了很多人走进电影院的原因。对于没有看过原作的观影者,什么能够吸引他们目光?往往是影视剧与原作的不同所引起的社会性话题。《甄嬛传》从一部架空的小说改编为按照正剧范儿拍摄的宫廷戏,又刚好迎合了清代历史上关于乾隆身份的疑团,这些元素为此剧吸引了大批观众。
其实我们今天不是说忠于原作不对,而是说为了艺术家更好的发挥,为了得到更纯粹的艺术作品,改编不忠于原作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作为观众的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千篇一律的、中规中矩的影视剧,而希望看到导演表达出自己的想法。这也是影视剧之所以存在的意义。
所以,文学作品改编不应该忠于原作。
甲级联赛初赛E组第二场比赛
辩题:[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是否应该忠于原作]
正方:[跟着学长打辩论战队]   :一辩:代桂也;二辩:曾文静; 三辩:高 翔
反方:[混血即是正义]  一辩:邹 涛;二辩:马阿鑫; 三辩:徐云柯评委:李新宇   宋典   杨午
正方[跟着学长打辩论战队] 辩词
申论一:谢谢主席,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今天我方的辩题是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该忠于原作。首先我们来明确定义,文学作品是指散文或诗歌或小说或戏剧等形式的作品,影视剧是指包括电影电视剧等由图像和光影表达出来的艺术。而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是指将以文字为载体的作品转换为图像作品,是一种艺术形式的转化。忠于原作是指改编后的作品与原作作者表达的精神内核基本一致。基于这个定义,我方今天判断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不应该忠于原作的标准是何者能够最大程度保留原作传达的精神价值并且创造更多的影视价值。讨论这个辩题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为什么要将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剧,并且什么样的作品能改编成影视剧。首先不外乎商业化原因,投资方要经济利益,而用原有的文学作品改编比较省时省力,也就是一些捆绑有大量粉丝的作品。其次一部分是想要将原作的精神和内涵通过不同的艺术形式展现出来,满足读者和受众的要求和对原作视觉化的欲望,也就是一些享有盛誉的作品。还有一部分就是想要挖掘原作的潜力,将原本默默无闻但精良的作品呈现给大众。我方承认文学和影视剧是两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但是改编后两者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不管是原作带动影视剧走红还是影视剧带动原作畅销这背后都是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并且是我们不能割断的。基于以上定义和范围我方将在第二轮申论中阐明我方理由和观点。

申论二:谢谢主席,我方今天认为文学作品改变影视剧应该忠于原作的理由有以下三点:第一点,当红的文学作品,基于原作读者的感受,应该忠于原作。粉丝众多的畅销文学作品,为大屏幕带来了人气和经济效益,这些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剧的同时,也买一赠一的将其本身庞大的读者群打包赠送。这种IP效应是现在的影视界最流行的,而不忠于原作者意愿的作品极易被原著党批判,引起不满。会导致大量原著粉丝的流失,可能对方辩友会说会有很多没看过原作的读者来看,但是原著粉丝是固定资产,没看过的是流动资产,你永远不能确定流动资产将会进账多少,但是你会尽自己所能保住自己的固定资产而不是看着他们因为失望和不满消失。就像畅销小说华胥引,由于胡乱篡改,导致粉丝群流失收视率惨不忍睹,又比如钟汉良版的天龙八部天马行空的改编收视率从第一天的1.57迅速下滑到了0.74,这种情况不仅伤害了原著读者的心,也让没看过原作的观众感觉不知所云,名利两失的风险最好还是不要去承受
第二点,名气极大地著作,所含的社会价值和意义极大,大幅度的改编往往会使其内含的精神流失。如果不忠于原作,进行触及底线的改编,不仅会混淆观众对著名文学的印象,同时也会对文学作品进行摧残,使其价值流失,导致改编出来的影视剧失去灵魂和意义。就比如满城尽带黄金甲改编自著名作品雷雨,但是硬是拍出了一部同人作品,原作的价值和内涵消失殆尽。同样的名作改编,电影活着则生动形象的表达出了原作对人性深刻的反思,一举成名。美国电影理论家罗伯特麦基告诫,如果你阉割了原作,而又不能炮制出与之媲美或更胜一筹的作品的话,那趁早还是别做
第三点.鲜有人听闻的著作,却有巨大的潜在价值,为了减少其潜在价值流失的风险,我们应该在忠于原作作者精神内涵的情况下进行改编。著名导演、作家塔可夫斯基说,有些作品本身完整,意象准确、原创,人物刻画高深莫测,结构富含魅力,这样的书不容断章取义,全篇散发出作者慑人且独特的人格,这种作品不容随意篡改和改编,就像冯小刚的甲方乙方改编自王朔的你不是一个俗人,电影走红的同时小说也被大众发现,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天下无贼和鬼子来了都让原作以另一种形式发光,如果不遵从作者本意进行改编,面目全非的作品同时也湮没了精良的原作。



质询小结:谢谢主席,在刚才的质询中我确认了对方辩友的论述是明显不当的,首先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影视剧和文学作品是相互独立的,因此改编影视剧完全可以脱离原著,天马行空。但对于多样想法的价值高低并不能很好把握,当然,我方也明白影视剧和文学作品是两种不同的艺术表达形式,但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会被改编成影视剧,必然是原作有很高的价值,无论是庞大的读者群或者极高的社会价值和文学价值,在这个前提下文学作品进行改编是为了把原作的价值可以转化成成功的剧本,两种特性表达下想传达的精神内涵并不是冲突的。那么基于这个改编的目的,要改编成优秀的影视剧,做到保护原作的读者群和其中蕴含的社会价值及潜在价值不流失,改编过程中不伤及原著的精神内涵这一底线,进行艺术形式的转化修改才是应该的做法!
对方辩友又告诉我们,不忠于原作只是说在改编的时候不仅仅局限于原著范围,可以在改编是根据改编者本人的理解创造有特色的剧本。并且说我方就是原封不动的照搬。再次提醒对方辩友,我方也承认艺术形态转化会有偏差,但是我方判断标准就是在于原作核心价值是否在改编中受到损伤,怎么说,就好像路边的树木修剪可以修去所有枝叶,只有树木的主干和根部没有受到损害,这棵树来年才能再枝繁叶茂。文学作品改编亦是如此。并且按照对方所说的改编者个人想法丰富的改编作品,会不会变成仅仅是同人故事,原作值得被改编的价值还能剩多少,这一切都有太多的不确定
因此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文学作品改编应该忠于原作

结辩:谢谢主席,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刚刚我问到了对方辩友,改编与创作之间的差别,其实很简单,改编相比于创作不仅因为其有原著这个蓝本,更重要的是改编有着绝对不能触及的底线,否则就是不忠于原著的。这个底线其实就是我们今天对于是否忠于原著的定义,也就是改编后的作品与原著作者所表达的精神内核是否一致。这精神内核也是一部文学作品其强大生命力的来源,一部作品之所以能流芳百世,之所以能广为传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内在的精神价值,如果突破底线的改编,破坏了其内在精神价值,那这部改编后作品的剩余价值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可能对方辩友会说,衡量一部作品的价值不光是看其著作本身的价值,还要看其商业价值,没错,一部好的未改编的作品确实具有很高的潜在商业价值,而改编后的影视剧商业价值可以在观众喜爱程度以及在社会上的口碑就可以大致体现。对于那些当红的网络文学作品,原著粉就是现成的潜在价值,但是突破底线的改编,让改编后的影视剧失去了原著原有的精神价值,甚至变成了无厘头的狗血剧,让原著粉大失所望,致使其商业价值大大减少。当红文学作品《佳期如梦》本来拥有大量的原著粉,但是原本原著中孟和平与佳期不变的爱,在剧中却被改的不伦不类,让原著粉大失所望,甚至遭到了网友们的抵制,导致收视率惨淡。莫言曾经说过,小说家为影视提供的不仅仅是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提供一种意境,思想价值,文学艺术的意蕴。那些极具名气的经典文学作品其精神内核更是极具价值,且不说改变原著精神内涵的影视剧与原著的精神内涵的价值差异有多大,这些好不容易传承下来的经典更是会毁于一旦,甚至误导年轻人错误理解经典文化。
至于那些本身不出名但是有巨大潜在价值的文学作品,若是随意的改编,伤及其根本,导致其内在精神价值的流失,实为得不偿失啊。
最后,我想说在当下改编热的背景下,唯有静下心来,忠于原著的改编,才能使优秀的文学作品的内在价值得以传播和延续,人们心中的经典才能迸发出新的活力!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该忠于原著!

反方[混血即是正义]辩词
解析两个关键词,改编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忠于原作,即尽量还原原作。但今天的辩论,定义不是重点。因为我们今天要进行的不是一场抠字眼的游戏,而是要探讨在把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剧的过程之中到底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所以就此我们可以划分出双方的论证责任,今天他方要证明的是忠于原作是在改编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原则;我方需要论证忠于原作不是一种原则;同时我方也认为不忠于原作也不是一种原则,而将影视剧拍得更好才是原则,忠于原作与否都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进行的选择。再明晰三点讨论前提:第一、所谓原则,是需要时刻遵守的准则。第二、今天我们探讨应该与否的前提是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进行的。第三、改编行为应建立在合法的情况下,因不合法导致的种种极端情况,都不在本次辩题讨论范围之内。所以我方观点是,在合法改编的情况下,为了遵循使影视剧拍的更好的原则,会出现忠于与不忠于原作两种选择,但这两种选择,都不是原则。就像我今天晚上到底是应该吃饭,还是不应该吃饭而去吃面,这两者都是为了我要吃饱而进行的选择,都不是吃晚饭时要遵守的原则。
    所以为什么今天会有人忠于原作呢,是因为制作者想不到比原作更好的改编。而当影视剧制作者能想到比原作更好的改编的时候,这个时候还要不要忠于原作才是我们探讨应该与否的重点,联系影视剧的拍摄应该以追求拍得更好为目标,显然此时不该忠于原作。故而,我方第一个论点: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该以将影视剧拍得更好为原则,而不是忠于原作。而之所以会出现忠于原作的结果,是因为在特定的情况下,忠于原作能使我们把影视剧拍到最好。这也就更能解释,我们在面对一部优秀的忠于原作的影视剧时,对其的赞扬是拍的好,而不是赞扬他神还原。
    第二点,我方今天否认的不是忠于原作这种选择,而是不分情况忠于原作这样一条原则。因为如果我们秉承着这样一条原则,创新则难以实现,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的这个行业也无法得到真正的发展。而只有抛开这样的观念的束缚才能带来这一行业真正的发展,真正的百花齐放。

超级联赛初赛E组第二场比赛
辩题:[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是否应该忠于原作]
正方:[BoomShakalaka]   :一辩:程星华;二辩:王颖菁; 三辩:潇洋
反方:[长理大龙守护者]  一辩:梅丽珊卓;二辩:李旭; 三辩:梁淞瑀评委:赫英歌   王雨羚   梁端

正方[BoomShakalaka] 辩词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近年来,诸如新红楼、新笑傲江湖这一类文学作品改编成的影视作品大量涌现,而作品中的人物剧情等与原著出入甚大,引发了原著读者与影视剧粉丝的热议。今天,很荣幸跟对方辩友就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是否应该忠于原著这一辩题进行讨论。
为了能够更好地解析辩题,首先要什么叫忠于原著。所谓忠于原著,并不是照本宣科,每个细节都要一模一样,毕竟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的形式有本质不同,在改编的过程中进行适当的删改是不可避免的。而我方今天所说的忠于原著,是指忠于艺术真实,即原著的主旨和精神,以及基本的人物塑造。举个例子,87版的红楼梦是忠于原著的典范,对于各个经典人物的塑造以及贾府生活细节的还原都十分用心。虽然在一些情节上进行了修改,且大胆地弃用了续写版结局,而是根据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原著埋下的种种伏笔,由红学会的作家重新创作了结局,但在很多红楼梦读者的眼中,这个新的结局更加符合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对于当时社会陈腐的思想与制度的批判。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艺术真实。
明晰了以上前提,我方认为,文学作品改编影视作品应该忠于原著,为什么呢?我们从导演和编剧改编文学作品的动机出发来看,导演之所以要把一部文学作品搬上银幕,做成影视剧,无非是有两个理由。
第一是向原著致敬。导演对于一部作品产生了某种共鸣,喜欢书本的剧情,价值观,和艺术审美的,这个时候,拍一部忠于原著的影视剧,不仅是对原作者和自己那份被感动的心情的尊重,更是对原著本来的读者的尊重,用另一种艺术形式还原他们心中那部作品。
而第二种则是对原著中的某些情节,某些故事,导演和编剧自己有独特的理解和看法,要借助原著表现出来,这种情况下,强行在原著的基础上改编,不仅束手束脚,还有可能招致原著读者的抗议,还不如自己原创做一部全新的作品。或者像《大话西游》或者《东邪西毒》一样,借用同样的人物,写自己想要的故事,做一部同人剧出来。改编文学作品,你的视野只能局限在原著上,只有自己去原创,去做自己想要的电影,你的未来才是整片天空,整个影视剧的未来才会无限广阔。

反方[长理大龙守护者]辩词


确如对方所言,如今影视剧改编之风盛行,截止到2014年年底共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了版权,其中90部计划排成电视剧,24部计划排成电影。原著赋予了影视剧奇妙的故事,影视剧将这些故事延伸成影像,同时原著党和剧集党的论战也从没停息过,今天,我们就是来讨论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应不应该忠于原著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定义一下,对于改变影视剧和文学作品对方的定义我方是比较认可的,但是对于忠于的定义对方就比较模糊了,这并不怪对方,因为忠本来就是一个模糊的定义,什么叫忠,我们来回归本源的意思。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谓忠,忠指的是一种服从和被主导。今天我们就要来讨论一下,在这个改编作品当中,原著和影视剧谁应该处在一种被主导的地位,我方今天认为影视剧不应该被原著所支配,创作者需要按照自己的需求去改编原著。

首先,我方第一个论点是,忠于原著是对影视行业的一种束缚。首先我方已经强调过了,所谓的忠于原著是一个非常模糊的评价标准,您方也说不出来,只有在这种超现象的体验下才能将他改编并且移到屏幕上,什么程度叫忠于是场景的还原还是坐着对于文本的理解,是改编者的理解还是普罗大众的理解,这都是不同的,所以也导致了一次改变在网上非常容易出现两极化的倾向,像《后宫甄嬛传》的改编,网上的评论,有的说是忠,因为他还原了作者的思想气质,有的说是不忠,因为他把原先架空的历史之中很多表现的思想内容给去掉了,换成了满清的故事背景下,那么试问如此模糊的标准改编者应该怎么去拍呢,怎么拍才算是忠于原著呢,这就只能被束缚住了手脚,这也不是,那也不是。

那么怎么样的改编是束缚,怎么样是不束缚。影视剧的创作者选择了去改变文学作品,就是因为他最开始会赋予我们较好的故事,而这故事怎么用这是取决于导演的,像《潜伏》中,导演几乎是重写了全部的剧本,然而这部电视机并不经典吗?为什么呢?这就是我们的第二个论点,拍影视剧创作的最高天职是什么,是拍好。想黑泽明的《乱》和《蜘蛛巢城》改编都是莎士比亚的原著,七分改编三分原著,依然被人们津津乐道。像《匆匆那年》和《小时代》七分原著,三分改编,很难说是好电影。因为电影有他自身的规律,和文学作品是不一样的,编剧要是以忠于为最高天职,那么,怎么能不落窠臼呢。相反,如果说对方辩手用了他的梗概,但是为所用以我为主,这种情况下能创造出更多好作品。

我的问题:
1. 原作者是不是影视剧的观众中的一部分,不是所有对吧?
2. 应该为了这一部分 牺牲其他的观众是不是?(这种评价体系是不对吧)
3. 大话西游被人喜欢的原因是不忠于原著么?
4. 不是,周星驰所塑造的大圣有自己的风格在里面,是周星驰似的人物。是周星驰在主导这个电影。
5. 为了忠于原著,我放弃讲述我的故事,甚至失去了自己的风格,能出好作品么?
6. 创作就是在自己的特色下去选取素材


陈述:
阐述两个问题:
1.对方辩友,第一个问题今天的评价标准有问题:影视剧应该只为特定的人服务——只为原作者服务就好。就像对方说的“”,但是这是我们影视剧创作的最终目的么?因为原作者不喜欢,剧作者意见就会被否定,因为原作者不喜欢,其他观众就看不到自己想看的作品?这不是限制自由是什么?
2. 第二个问题就是影视剧创作者应该怎么做,我方认为剧作者要支配自己的影视剧。不要受制于文学作品,原作者的意见。我们说影视剧好,好就在于剧作者在剧作中体现出自己的理解,自己的风格。(诺兰 周星驰)我们敢于用自己的视角来看敢于阐述同一个故事。

1. 今天有狗血的改编,我们就放弃创造力了。屈从原著?哪一个作品失去想象力了,没有艺术性了,那是傀儡。观众是有判断能力的。
2. 哪怕原作者自编自导,不一定按原著拍。为粉丝,为钱去拍。在艺术的道路上,颠覆不失为一种艺术。(金庸)(其实就是不同作者有不同风格)

1. 今天的社会是一个需求多元化社会,几十年前我们影视剧一穷二白,可能复制一部经典是首要的,但是现在时代不同了,新剧层出不穷,非要跟原著 老版的比么?找出差异性 找出特色,找出时代感,是新时代新需求。
2. 潜伏,原著只有一万字的短篇小说,写出40万字的剧本……原原本本共产党的卧底,被写成前国民党员的策反,原著中无过多着墨的翠平被姚晨演绎得有血有肉,原著里的一个为国捐躯的高大的卧底身份在剧中变的渴望平凡人的生活。突出的是编剧的个性,新时代观众的需求,演员的自我突破。
3. 老三国力求原著,一定好么。符合国际化背景么?能文化输出么?诺兰把美国的热血漫画改成一部立意深刻的电影,使形象全球化。中国影视剧走向世界的过程中,需要的是影视剧创作者自身寻找文化亮点 文化共性,没写在原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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