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台湾世新大学vsb4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马六甲院校) b2: (正)情比法更能解决纠纷 b4: (反)法比情更能解决纠纷正方-将纠纷定义为外与内,外-言语与行动,内-内心与情绪.比较标准是-不是何者更快起成效,而是何者更彻底的解决问题.法是具备强制性的工具,而情是包括体谅与包容的人类情感。正方承认情可能慢但是更具备效果,而法则是快却无法起效用。正方一直重申法无法让人心服口服。例子是种族问题(十字军东征,圣地的主权问题,如果法强制介入也无用,要民族互相宽容),如果不能通过情来解决,法只能解决表面。平时小纠纷也需要情来解决。夫妻争频道要靠法还是情?正方的质疑点之一.正方也提出法必须由情去跟从,不符合情的法只能带来更多纠纷。 反方-法符合事实与逻辑,公正与公平。质疑情能否让所有人信服?原因在于情的主观性,众说纷云。提出争财产的问题,看出情在物质冲击就单薄了。十多年亲情尚且如此,扩大情不能解决问题。情是片刻而且会反悔,唯有法的公正与明文才能解决问题,更多时候,问题出时根本不会有情,如果靠情?质疑正方架构,包容小偷还是法律制裁?不同民情,谈了好久还是不行,结果靠公约。曼德拉等都是法的例子。 教练授教环节后自由辩论 正方开始进攻反方在开始沾优势的点。 情的包容与尊重能统一,反而是各国法不同要如何统一。 宗教问题,法只是恶化问题。心中不服,靠法,还是不服。 夫妻争频道,情侣小纠纷,如何靠法? 反方提出国际法。 然后说难道要包容没有死囚?小偷偷东西你如何靠情去感动他? 反结-情一致,法不一致。法不能让人信服。长期而言,情为根本。情包容,法表面。 正结-家庭感觉被物质淡化,情容易被淡化。要解决问题,情感各持一方,如何解决?乱包容坏人,破坏社会次序。法公正,公平,一致,心服口服。 胜方: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马六甲院校) (3-6) 最佳:反四陈德劲(马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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