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71|回复: 14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复制链接]
04全辩报道组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8-21 14: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04全辩报道组在 2004/09/20 00:38am 第 10 次编辑]

2004全国大专辩论会初赛二结果

正方:大学生探险应该鼓励(江苏大学)      
反方:大学生探险不应该鼓励(北京化工大学)

正方:江苏大学    反方:北京化工大学
一辩:陈 红     一辩:潘 峤
二辩:曾 翔     二辩:孙 娟
三辩:季 何     三辩:钱燕超
四辩:余家恺     四辩:邹海燕

比赛结果:
江苏大学   1244分
北京化工大学 1222分

江苏大学获得胜利

本场最佳辩手反方三辩钱燕超

比赛短评:

初赛第二场:江苏大学vs北京化工大学
正方:大学生探险应该鼓励(江苏大学)      
反方:大学生探险不应该鼓励(北京化工大学)
比赛尚未开战,反方在台风方面即显示出其经验不足,与正方存在差距。但是在立论阶段江大就以185:170领先15分,倒颇出人意料,这几乎为江大奠定了胜局,使得北化比较被动,并且在心理方面不可避免受到影响。如此大的分差可以说源自两方面:首先是陈述水平。猜测阶段,正三指出反方可能认为鼓励的对象是大学生整体,以及缺乏必要性。反方则猜测正方会扩大探险的积极意义,弱化问题。可以说都有命中。正方一辩是位在陈辞方面颇有特点的辩手,其语音婉转表情丰富,一改许多辩手的温吞形象,虽然有人不大习惯,这也是个人偏好不同了。四辩与其共同完成的立论主要从大学生探险的必要性,即民族探险精神的匮乏;可行性,即大学生规避风险的能以及现实紧迫性三点展开。指出中国传统的“身体发服受之于父母,不得损伤”的观念需要打破。而反方的立论并无新意,其闪光点是指出鼓励是使一行为普遍化,可惜在正方抛出争议颇多的“蛋糕模型”时并未能就此反击。另外辩手由于紧张,陈辞并不流畅甚至出现念稿,准备的段子也未达到效果。

从后面的比赛看,正方的点比较多,反方若能揪其痛处各个攻破,场面就不会过于被动。例如正方认为“大学生探险”是整个辩题的主语,因而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该去探险,而是说对于这项活动需要鼓励,把对己不利的没有能力不适合探险的大学生的行为定义为“冒险”,个人认为虽然有利,却有奇技淫巧之嫌,事实上等于说应该探险的大学生应该被鼓励,是否是循环论证呢?反方对此攻击乏力。反方提出的比较有高度的一点是大学生的社会角色问题,但这仅在反驳阶段昙花一现,自由辩并未打这一点,我认为比较可惜。从大学生的角色担当这一群体特殊性入手虽不致命,但很有说服力。自由辩阶段,正方开始一直疲于解释反方问题,有些被动,反方也未能把握战局,此后正方三辩季何反应相当快,适时地扩展本方论点,比如提出对方是“全称否定命题,承认了个例就承认了正方观点”,而反四的“手拿小灵通,立在风雪中···就是打不通”也赢得了笑声。整个自由辩不是非常精彩。
 
回答提问环节,双方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个人认为是本场最好的看点。蒋昌健老师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指出反方此前提出的以人为本和珍惜生命是不同的,反三也比较机敏的回答,在非常时期的确如此,但目前“稳定压倒一切”,大学生不必涉险。余磊的问题很好,他提出越进步的社会,鼓励和禁止的就越少,而尊重个体选择就越多。正二可能没有完全理解余的意思,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到对鼓励的界定,不置可否并不能算作鼓励,反方本应在此作些文章。正四的补充比较好,此后正二的发言是不错的,他批驳了“稳定压倒一切”的观点,并且能看的出其知识储备比较丰富。本场比赛开始正二较紧张,后来调整状态,相信接下来会有更好的表现。

 最终正方以22分的明显优势获胜,而反方三辩获最佳辩手。在比赛经验和辩手素质方面都是江苏大学占了上风,这支队伍实力平均,仍有上升空间。(草儿报道)

比赛照片

赛场全景

正方江苏大学

反方北京化工大学

正方二辩:曾 翔

反方二辩:孙 娟

提问嘉宾:蒋昌建、余磊

现场导演

比赛结束

前方报道人员(绛株草和yonglook)与正方江苏大学辩手合影

发表于 2004-8-21 15: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祝贺江苏大学

其它消息会一步提供

网友静候

发表于 2004-8-21 17: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吴先生&#59;辛苦了.
发表于 2004-8-21 17: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好及时呀,报道组辛苦了。
更详细点,或者有图片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04-8-21 20: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为啥没第二场的呢?
发表于 2004-8-21 20: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楼上的还在状况外. 初赛二轮空.
发表于 2004-8-21 20: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噢,我知道轮空的,但我以为初赛应该算七场,那个不算在内呢。
发表于 2004-8-21 23: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双方从辩风到整体实力上看,都存在着较大差距.
正方江苏大学明显准备略胜一筹.
猜测上,记的不清楚了,就不妄加介绍了.
立论陈词上,刚听江苏大学立论觉得很郁闷,因为一号辩手较比做作的语音语调......
然而北京化工大学的立论更加失败,因为虽然不是没有理论内容,甚至可能做的还要比江苏大学好,但是......虚的内容太多了啊,而且最失败的是很多虚的花的内容,辩手忘词了,居然照着念,寒......二辩收尾的那一串电影名连成的陈词,其实如果是脱稿,效果上并不输于潭岐在99年决赛上的自由人最后陈述.但是可惜是照着念的......晕了.
正方四辩拿起的道具引出了本场最具有争议性的一个观点:鼓励的客体是有条件的\有能力的大学生,而不是全体大学生.然而同样是四辩最先在场上提出本场双方均是全称判断.可惜这样一个自相矛盾的地方,化工大只由四辩在自由辩中因为一个具体问题的讨论时反击过一次,没有力度.
本场双方的一个不足之处是(尤其是正方)虽然都谈到了鼓励的客体,并且在这上面形成了交锋,但是明显都没有谈到鼓励的主体.如果鼓励的主体是社会,或者是主要依靠的社会力量,那么它所面向的就是不特定的大多数.那样,正方江苏大学一直纠缠的"针对特定的大学生"也就难以成立了。试想,鼓励的主体是怎样判断出那些特殊的大学生并只将他们作为客体呢?
本场比赛正方江苏大学各个选手在场上的表现比较平均,风格上较化工看的舒服的多。化工大学用了很多相当花哨的说辞,经常令人摸不着头脑,反倒冲淡了理论论述的内容.反方四辩应该说是场上表现很优秀的选手,几次抓对方的漏洞抓的都很准,但是非常之遗憾,本人认为抓到之后其反击都并不有力,没有准确的打中江苏大学的软肋,其他选手也没有补充.
在回答家宾提问环节上,化工大学完全抛开了自己的逻辑底线了,完全是就问题谈问题解决问题,即使解决了也无法完善己方立论观点.
相比而言,正方二号辩手虽然解决家宾的问题也不十分理想,但是四号辩手的补充至关重要,最终为江苏大学奠定了胜局.
双方的差距一直都保持在10几分到20分左右,也可以体现出双方场上表现力以及实力的差距.
发表于 2004-8-22 00: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下面引用由还在学习中…2004/08/21 08:50pm 发表的内容:
噢,我知道轮空的,但我以为初赛应该算七场,那个不算在内呢。

终于有个明白人。
发表于 2004-8-22 01: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下面引用由铁甲依旧在2004/08/21 11:25pm 发表的内容:
相比而言,正方二号辩手虽然解决家宾的问题也不十分理想,但是四号辩手的补充至关重要,最终为江苏大学奠定了胜局.

初赛一北京工商大学取胜与此如出一辙。
发表于 2004-8-22 09: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翔仔,恭喜恭喜!
发表于 2004-8-22 14: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终于,余磊再度出现——还是央视厉害,搜罗这么多前辈
发表于 2004-8-22 16: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家恺GG恭喜咯~~
发表于 2004-8-24 14: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呵呵,曾翔GG本来不是四辩么?

老大,把候补的李真也贴上来好了~

我和ombre MM都很想看的说~

发表于 2004-8-26 21: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全辩”初赛第二场比赛报道(新增评论及照片)

那场比赛的最后总结的补充不是我作的,是我们三辩作的,应该是的,我也有点忘记了:)
不过可惜没有走的更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华语辩论网 ( 粤ICP备20050268号-1 )

GMT+8, 2026-1-24 02:26 , Processed in 0.06532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